「儒家在現代社會中的社會基礎:實然與應然」座談會紀要

從前華人創造的桃花源,與天堂、理想國媲美,那是一個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國度,儼然老有所終,幼有所養的大同篇,這一代華人創造中西合璧,實踐“內聖外王”與 “西方資本主義工具理性”的結合,作為價值選擇的歸屬感與追求的目標,價值的歸屬是一種生活方式,只在實踐的過程中呈現它的美好,儒學電子報選擇去發現這一股潮流。

作者:電子報

 

 

「儒家在現代社會中的社會基礎:實然與應然」座談會紀要

會議緣起

2015年1月9日林端紀念學會假社會高等研究院舉辦會員大會時,黃俊傑教授提出當21世紀後資本主義的文化重新洗牌,假定儒家文化具全球化的思想資源,那麼儒家思想的內容,將不僅止於對華人世界有意義、而且是全球化的意義。黃光國教授提出華人社會的家族是一個很獨特的系統,無法用西方的家族理論來解釋,它也是儒家傳統文化賴以傳承的基地。家族體制與傳統文化是一塊共生的架構,當傳統文化崩壞,家族體制也容易面臨解體,這是因為個人主義的理論依據,夾著政治正確、價值優越的權力,撲天蓋地的向每一角落入侵,即使21世紀的今天,我們仍然無法超生於全盤西化與有限西化的泥淖裡。當這一塊家族體制也在面臨危機的時候,意味著我們要被徹底的改頭換面,但本來就是黃皮膚的我們,沒有徹底檢討文化重生的機制,貿然全盤自我否定,將無所遁逃於混亂?

吳展良教授延續這個思考脈絡,認為儒家思想如果還可以為全球化的出路提供思想資源,則必須要回答一個余英時教授的提問,一個自清末以來失去政治與社會兩大基礎的儒家倫理,重新建立儒家倫理秩序的社會基礎是什麼?因為儒家的社會基礎原來的依據是大的氏族宗族,然後是家族,慢慢小家庭化了之後,連帶也喪失了他的社會基礎,以前的政治是建立在宗族、氏族的基礎之上,如果儒家失去了他的社會基礎,講什麼都沒有用,都是空中理想。因此,吳展良教授建議「儒家在現代社會中的社會基礎:實然與應然」作為會議的主題內容。

這一次的會議著重探討儒家倫理依據的社會基礎,也就是以前可以建立儒家倫理秩序的社會基礎,現在是否還在,如果不在,現在所形成的社會基礎是甚麼樣子。是否還有建立儒家倫理秩序的社會土壤?

討論會於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假台灣大學人文高等研究院會議室舉辦,會議由黃俊傑院長主持,共有五人參與討論:主持人黃俊傑院長、理事長黃光國教授、吳展良教授、石之瑜教授(論文發表)、熊培林董事長、蘇永欽教授(按會議進行次序排列),每人發表時間長度為15-20分鐘左右。

   會議內容

有感於時代劇烈的變動不安,討論會成員都不約而同地檢視,在社會結構大體已經現代化,人民雖然接受了西方意義的自由權、平等權、生命權、財產權等概念的教育養成,但大部分的人仍然感受不到實質的公平正義,這是因為實施西方概念的價值理念不夠徹底,還是我們都用了不同於西方的眼睛來理解這些西方概念,若是前者那我們是不是還要學的更像西方,若是後者那我們可能就得要回頭重新面對自己,問一問我們自己,我是誰?我們的理解到底和傳統基督教背景下理解的自由權、平等權、生命權、財產權等西方概念有甚麼不同,或者我們就是用了很傳統的、自己的方法來理解這些概念。

本次的會議,做了兩部分的規劃。第一部份是黃光國教授、吳展良教授、蘇永欽教授主講,黃俊傑教授做講評。他們研究的重點是重新檢視這個曾經以成聖成德作為道德肯定,以差序格局分類我群、他群的華人社會,如果不是以西方基督教的背景來理解自由權、平等權、生命權、財產權等西方概念,那我們怎麼理解西方的這些概念,傳統的價值觀在這裡又扮演了什麼角色?與會的所有學者們,都不約而同地注意到華人社會對家庭、家族倫理的神聖化(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也注意到個人主義崛起後,家庭、家族為基礎的道德價值觀,逐漸崩塌的現象,只是家庭、家族的道德基礎還伴隨著自我保存的這一層功能,不光只是道德的價值。所以華人社會即使已經逐漸西化,單單家族功能所具有的自我保存功能,使傳統價值仍在華人社會裡扮演一定的角色。會議規劃的第二部分由熊培霖董事長主講,他的闡釋正好說明傳統價值觀的影響力,仍然在潛移默化的方式下,影響華人社會的生活方式。

因此在這一次會議裡,我們發掘到的現象,譬如吳展良教授發現華人家庭的存續,是以家庭能維持多少自我保存的功能而定;黃光國教授則發現資本主義影響下的臺灣人原則上仍接受以道德的高低評比人與人之間的階序(一切價值道德化的傾向),蘇永欽教授則看到民眾明明不相信西方概念的司法,卻懂得利用西方的司法概念爭取自己的利益。這些現象說明,表面西化或現代化,為求公平把所有人都陌生化,包括自己的父母、孩子一律按照上帝的基督教原則,公平的對待,不符合華人的習慣,中、西方對公平正義有不同的理解,我們的現代化不能迴避傳統價值觀的影響力。

林端教授在博士論文的研究中發展出的理論,說明儒家倫理的道德理念是華人的精神利益,因為它既可尋求生命價值的肯定,又可找出安身立命的方法,這是君子儒,但對凡夫俗子而言,儒家倫理的道德理念,卻提供了一個追逐利益的軌道。儒家倫理雖無法給凡夫俗子成聖成德,但卻給凡夫俗子提供了爭取社會資源的軌道方向。

 

會議的第一場由黃光國教授(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報告,內容是鳳林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新書《盡己與天良:破解韋伯的迷陣》。黃教授說明書中直接對話的對象是韋伯,主張不排斥引用西方的理論與西方直接對話,但在引用的同時,碰到不能充分表達本土特有的價值邏輯時,鼓勵嘗試使用另類思考,再以本土的語言表達出來。黃光國教授就是以另類的思考方式,建構出一個自我的曼陀羅型理論,與韋伯的普遍主義對話。曼陀羅型最大的特色是既可拆掉普遍主義的歐洲中心主義,又可以處理韋伯理念型取樣標準的錯誤問題。重建一個一邊可以找出人類共相普世性的人的模型,建立人類共同的特色,一邊又可以說明文化傳統特色的模型,建立個人行動與文化關連的擠帶。黃教授認為用這個模型再來和中國傳統儒家對話,除了能夠區分西歐的理性化與中國的理性化之間的差別,甚至還可繼續區分台灣的儒家、大陸的儒家,日本的儒家、韓國的儒家等等的異同。

黃教授除了把儒家倫理看成是有文化傳統的價值體系之外,並看重理論與實踐之間的接榫問題,特別提出中國人觀與西方人觀的差異性,舉出平等人觀與道德的階序人觀的差別,也就是說傳統儒家的人觀是以道德的高低評比人與人之間的階序,這是傳統儒家人觀的特色。黃教授認為這樣以道德高下評比人與人之間的階序,始終是華人社會的基本特質,一直延續到今天仍沒有太大的改變。

吳展良教授(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則想回答一個問題,自清末以來一個失去政治基礎與社會基礎的倫理價值,在如今現代化的社會裡,是否還有存續的可能?也就是現代化的社會裡儒家倫理秩序的社會基礎是甚麼?吳展良教授認為傳統社會的倫理秩序建構在宗族、氏族的基礎上,而這個基礎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宗族、氏族能夠保存家庭的整體生存。所謂修齊治平之道,珍惜家庭,究本清源是為了致力於以家庭為本的整體生存,並以此建構了儒家倫理秩序的道德基礎。吳展良教授耙梳了詩經、尚書、大學,發現大學關懷的重點是一體不可分的身、家、國、天下,而詩經的關關雎鳩、葛覃篇等,討論的也是夫婦、父母,家人和朋友的關係。尚書裡面提及的文武之德,孝順父母,以親九族,平章百姓,都是以家庭或者以家族為本的整體生存。吳展良教授認為西方社會以上帝為根基,建立倫理道德的架構,而中國社會的道德根基來自於家庭,這與西方社會道德的根基來自於上帝很不一樣。既然家庭是中國社會道德根基,便有必要探討歷朝歷代作為社會基礎的家庭制度的演變。

吳展良教授指出以宋朝作為一個斷代,宋以前的制度以家、國同構為基礎,宋代致力復興家族,其原因可能跟傳統的家庭面臨一些危機有關,宋代以後的社會,出現了宗教社團以及某些類社會的團體。人人關係不再完全與家庭類比,宋以後的明、清白蓮教起事、包括紅巾,朱元璋這一系統出現重視兄弟袍澤的關係,到太平天國、共產黨都不脫這個色彩,所以中國土地上建構社會秩序的道德基礎有兩種,以家為主軸的傳統儒家是一種,以及由親情衍生出來的袍澤關係是另一種。但就家庭結構的歷史考察來看,上古的宗族仍非常巨大,周以後是宗族社會,秦漢以後至唐,宗族社會略微縮小,然仍相對巨大,宋以後縮小了一些,明清以後又放大了一些,但以發展的趨勢而言,從非常巨型的,到大型的,到中型的,到小型的,後來又大了一點,然後又縮小了,到了現代,已經是核心家庭為主了。

以台灣為例,發展出新型態的自我保全的家族型態,可以從居住的形式略窺一二,一種可能性是若父母住第五層,其中一個已婚的孩子住第七層,另外一個住隔壁或隔壁棟。另一個可能性是父母住這一邊,幾個小孩子住旁邊大樓。這是一種網絡式居住的家族型態,以核心家庭為主,新型態的網絡結構為輔,他們彼此相互扶助的關係非常密切,可說是新型態的自我保存的網絡型家庭型態,吳展良教授稱之為新型態的類封建結構。當然以前的封建結構是很巨大的,體現的是氏族與氏族之間的網絡,現在是核心家庭之間的網絡。除此之外,吳展良教授提出現代家庭的托兒、養老等制度,以社區功能為主,考慮參考納入眷村與漢唐時期的坊制制度為輔,總之從吳展良教授的觀點來看,傳統中國家庭是建構儒家倫理秩序的來源,現代化的社會裡,傳統的氏族、宗族社會雖已衰微,但在自我保存的生存功能的需求之上,家庭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石之瑜教授(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跳脫傳統的知識論系統,突破時間和空間的有限框架,既探討古典經典儒家思想裡準國際關係的理論,也對比了後西方霸權秩序折衝的脈絡。他的主題「中國學的國際關係論是門面的裝飾品或者是可能的」〈The Chinese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Desirable or Plausible?〉一文,是從不同時空、不同脈絡思維裡溯源西方與東方共同關心的課題:也就是後霸權秩序如何重建:時空上、下縱貫,一個是在東周晚期霸權秩序如何重建,另一個則是當代後西方(post-West)的霸權秩序如何重建。

系普學(genealogy)和儒家思想在作者來看,是兩種不同的知識系統:一種是追求多元位置的系譜學,立基在於植根各自的地理文化之差異(the pursuit of multiple sites of genealogy each rooted in its own geo-cultural distinction),是西方內部自己發展出來,檢討批判自己的知識系統,它雖然是針對自己文化作檢討批判,也檢討到因應地理文化差異下的霸權秩序,但仍然不能擺脫西方觀點。另一種是中國學派對於國際關係的主張,儘管這些學者早期生涯都有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背景,但他們不論在關係秩序或階層制度都帶著儒家思想的鄉愁,認為立基於家庭愛與關懷的自發性的自我約束(self-restraint)是修復秩序的關鍵(He insisted spontaneous self-restraint in everyone’s caring and loving families be essential to the restoration of order.)。作者認為與知識系譜學不同的是,儒家思想「仁」(benevolence)的概念是從在地的地理文化的背景發展出來的,因為不是西方的觀點,但卻提醒了後西方思維:何謂在地的地理文化的系譜學(The Confucian notion of benevolence rings the post-Western bell of geo-cultural genealogy on one hand)。

作者認為儒家思想朝向主流的國際關係、無政府敏感性的知識系譜學的後西方認同,它至少有助於解說後霸權的國際關係,這是中國學派自己的生存策略。

因此作者表面上在說明兩種知識系統對後西方國際關係(post-Wes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後霸權(post-hegemonic)和後西方理論(post-theoization)的反省,但作者卻更提供的是不同知識邏輯對後西方、尋求新霸權秩序的思考脈絡,譬如系譜學的思考脈絡與儒家觀點的思考脈絡,並從他們的思考脈絡裡尋找他們對霸權秩序的解釋。或許這些對霸權秩序的解釋脈絡更可以提供反省後霸權的國際關係。

蘇永欽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提出的觀點具有時代性的意義,相對於瞿同祖、費孝通等法律社會學家,他反對用西方觀點界定儒家思想是法治的障礙,認為實施有效的法治,還必須要抓住在地現實的文化思潮,也就是設法理解事實接受儒家思想、法家思想深刻影響下台灣社會的司法觀,並從這個社會裡面找到有利於配合現代社會,有利於實踐有效司法的可行性更為重要,這樣才能進一步縮小社會跟司法的距離。依據蘇永欽教授的研究,台灣民眾對待司法的態度,一個是好訟,另一個是不信任司法的態度,前者依據日據時代的一則實例,臺灣法院開張的第一天,就很多人牽了牛進來打官司,日本人嚇了一跳,因為相對於台灣,日本人很排斥訴訟。依據臺灣法院一年要處理三百萬件(包括非訟部份)的訴訟數量,可見台灣民眾並不排斥訴訟,然而民眾雖然好訟卻並不信任司法,蘇永欽教授在1885年與1995年的實證研究,其中一則提問,「如果涉及刑案,你相信法院的裁判是公正的嗎?」,1985年台北市相信的人有19.4%,台北縣則為22.5%,1995以全臺灣為調查對象時,則降為7.2%。兩個結論都反映了好訟卻又不相信司法的態度,看似兩者矛盾的結果,蘇永欽教授得出的結論是:人民跟法院的關係,高度的不信任但又高度的利用,這裡面儒家的態度和法家的態度都有,所以今天司法真正要做的,不是再去把西方法治拿來複製的更像,而是想辦法縮短社會跟司法的距離。

如何縮短社會跟司法的距離,找出這個社會共同同意的公平正義,蘇永欽教授進一步提出,觀審制司法改革的設計方向,是一方面「把西方移植過來的法律,讓他真正在儒家社會裡頭生根,在制度的選擇上,瞭解所謂我們的儒法社會。」的特質,另一方面觀審制的設計就在於設法抓住民眾不信任司法,卻又高度利用司法的心理和文化。

因此,對蘇永欽教授而言,他有兩個承認和一個否認,第一個他承認是我們無法揚棄跟我們同在的現有的這個法律制度。第二承認是我們就是一個儒法社會,治理的方式是儒中有法,法中有儒,不要那麼像我們法史書上講的,以為兩者是對立的,「儒家尚義,法家就出局了」。然後更進一步的說明,不能把儒家思想界定是法治的障礙,而是朝向理解它、認識它、掌握它反而是更為迫切的方向,否則我們將永遠跟這一套法律制度處於既緊張又矛盾的關係。

熊培霖(博鴻國際專案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董事長是眾多定居、或留學歐美國家學子的代表,這些人的特色是長居歐、美國家多年後,逐漸淡忘傳統文化副產品的劣根性,屬於華人世界專有的理想國,隨著時間的粹練,反而越發地鮮明。他們生活於異地,直接和西方文化對撞,反而能把被文化洗禮的地方,拿來和自己的文化作對比,他們也許沒有清楚的理論根據說明自己粹練過的地方,但他們感受到的是經驗事實。他們會特別渴望尋找文化的根基,來對比自己新經驗:譬如熊培林董事長討論自己在學習自己的專業領域時,他說學習管理發展那麼多年,學的都是西方的案例,回過頭從史實中發現,中國有關專案管理的案例也非常多,只是中國沒有西方式的知識畫、具體畫、系統化罷了,其中鄭和下西洋是典型的例子。在這樣的情境下熊培林董事長反而特別擔心年輕人不學習傳統文化,滿足現狀,只追求檢淡的幸福感,失去中國人喜歡強調的憂患意識。

這一次的會議內容,黃光國教授重新與韋伯對話;吳展良教授觀察承載儒家倫理秩序的社會基礎:家庭結構的變遷;石之瑜教授重建不同知識脈絡下後霸權秩序的國際關係系統;蘇永欽教授直接觀察到內儒外法價值觀的影響下,人民的法律習慣與國家法之間的落差;熊培霖董事長以一海外遊子的身份,對文化自我下沈的深切憂慮,在在呈現華人結合“內聖外王與西方工具理性”的價值觀,去污存精地結合中、西方文化的優點,像道德實踐一樣鞭策著華人社會,想要為自己的社會尋找最好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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